日本將於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新退税措施,新的最低退税消費額由10,000円減至5,000円,退税商品種類擴展至食品類、飲料類、藥品類、化妝品等都可以退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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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去年12月12日決定的「執政黨稅制修正大綱」,將於2014年10月1日後開始實施外國觀光客的消費稅免稅制度的修正案,目前為止不適用的免稅對象的食品類、飲料類、藥品類、化妝品等消耗品也將從10月納入免稅項目,同時過去規定當日內同一商店購買商品(一般商品不含消耗品如家電製品·服飾·皮包)累積超過10,000日圓以上方可退稅;未來新規定則是含消耗品(食品類、飲料類、藥品類、化妝品等消耗品) 當天同一商店購買商品累積超過5,000日圓以上至50萬日圓止即可退稅,並且購買後30日以內必須攜帶至日本境外。

 

<新增免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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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並不是全部商店適用,須有張貼 標籤的商店。免稅店一覽  URL http://www.jnto.go.jp/eng/pdf/shopping/duty_fr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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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品購買時之注意事項

1 針對非在住居民,於同一家商店1天消耗品的購物總額超過5千日圓,不超過50萬日圓的範圍內。

2非在住居民出示護照後,店鋪會在護照上附上購入記錄票,並在護照與購入記錄票間蓋上騎縫印。

3以免稅價購買的非在住居民,出示保證30天內將免稅品帶離境內之旨意的購入者誓約書(需簽名)。

4 依照指定方法包裝。

 ※關於詳細包裝方法,請參考國土交通大臣與經濟產業大臣制定之公告  (2014年3月)。

 ※ 如一般物品及消耗品為同一樣商品,則請參照消耗品販售方法。

消耗品的免稅購入的「包裝」

◯包裝可為「塑膠製的袋子」或「紙箱等」。

◯包裝需符合以下條件

1.離開日本前無破損且材質強韌之包材

 ※ 水果等為了保持鮮度,可接受箱子上有不易拿取內容物大小的開洞。

2.用可判別是否已開箱的防開封膠帶封箱

3.可確認包裝裡的內容物及數量

◯袋子須透明或接近透明

◯箱子須附上記載內容物品名及各品名數量的書面資料

4.用日文或外文寫下或附上離開日本前勿開封等訊息喚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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