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是一個充滿啟示的地方。在那裏,彷彿隨時都有事情會發生。「Go!North!Go!」是阿拉斯加的箴言,於是,我背起了背包,帶著對未知領域的渴望和恣縱的心情,撇開阿拉斯加豪華郵輪停泊的內灣航道沿岸主要城市,從費爾班(Fairbanks)沿著砂礫路的泰勒公路(Taylor Highway)往北直奔,越過邊境到達加拿大育空地區的淘金小鎮-道森市(Dawson),在阿拉斯加與加拿大邊境的迷人小鎮上,體驗到了阿拉斯加與居住在這冰天凍地的人們最真實的一面。


小雞鎮 帽子酒吧
小雞鎮(Chicken)在泰勒公路的68哩處,市中心只有三棟建築,一間禮品店、一家酒吧和一家咖啡店,荒涼得有如臨時搭出來的西部電影場景,很難想像十九世紀時,小雞鎮原是個熙熙攘攘的淘金重地。19世紀後期,淘金者遠來此地尋找黃金,食物有時是不足的,於是捕獵生長在此地區的雷鳥為食,當時那些早期的淘金者原想把這個帳篷市鎮,命名為阿拉斯加現在州鳥-松雞(Ptarmigan),但是沒有一個人知道如何正確拼出這個單字,為了怕被人取笑,所以決定乾脆用“雞”來為他們居住的小鎮命名,因為這個字大家都會寫。直到現在,這座礦城依然和百年前一樣,沒有電、沒有電話、也沒有現代化的廁所,除了夏季來此採礦的人之外,全鎮的人口只有17個人。



Sue是商店和酒吧的老闆,她賣的肉桂卷,又大又香,配上一杯熱騰騰的咖啡,簡直比雞肉還美味。Sue是個漂亮健談的女生,她說這裏的生活單純,每個人都認識每個人,生活互相照應,一起分享獵物,互相幫忙剪頭髮,儘管冬天冰天凍地,但是人情味濃厚,誰也不想離開。緊鄰的那間絕無僅有的酒吧更是一絕,整個天花板掛滿了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留下來的帽子,有的簽上了大名,有的早已陳舊不堪,從密密麻麻的帽子天花板看來,這個座落在不知名之處的迷你小鎮,聲名還真是遠播,為了留名千古,我當然也留下了我的帽子。 




老鷹鎮
泰勒公路的終點是老鷹鎮(Eagle),這個少數由陸路可達的阿拉斯加邊陲小鎮,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其中最讓老鷹鎮民自誇的就是擁有阿拉斯加州最大的博物館系統和許多百年的歷史建築。我參加了市區歷史巡禮徒步之旅,在1900年興建的阿拉斯加內陸地區首間的聯邦法院-威克夏姆法庭(Judge Wickersham's Courthouse)與當地導演和幾個遊客重演一場當時的審判過程,分別扮演法官、罪犯和證人,嬉嬉鬧鬧笑談起當年的生活種種。

老鷹鎮是在1897年克朗岱克淘金熱潮時期,由一群沒有尋找到黃金的勘探者所建,他們在這個距離加拿大邊境12哩的位置開荒墾地,讓給每一個想要在此落腳的人,繳出美金5元登記費,就可擁有一塊地,以一年的時間自建一間木屋,第一年200間的木屋蓋了起來,城市就這樣興起了,由於這一帶的懸崖峭壁上經常可見盤旋的老鷹,就取名為老鷹鎮。當時的老鷹鎮是個喧囂狂亂的市鎮,威克夏姆法官就是靠著賭徒和應召女郎的罰款,蓋起了這間法庭。

Clarence Leroy Andrews (1862-1948); Anchorage Museum collection

1899年,美軍在此興建依格伯特堡(Fort Egbert)軍事中心城市日漸擴大,當年5元即可興建的房子轉手就賣到2500美元,老鷹鎮也成了上育空地區的商業中心,但是,當費爾班的塔那那溪發現黃金之後,威克夏姆法庭遷至費爾班,依格伯特堡也終於被廢棄,老鷹鎮的人口銳減至百多人,不過老鷹鎮並不像其餘的淘金小鎮一樣淪為空城,留下來的人繼續擔任著送信、小販、教師、聯邦公務員和旅館經營者,1953年泰勒公路通車後,小鎮恢復了生機,人口也恢復至一百多人。漫步市區,古老的教堂、圖書館以及汽車旅館、出租木屋、B&B、加油站、郵局、禮品店、洗衣店、修車廠、RV車營地、咖啡廳一應俱全,真是難以相信只有一兩百人住在這裏。

老鷹鎮歷史區博物館裡掛著許多早期開拓者的舊照片,在一張標示著動物牙齒的歷史圖片上寫著,這是一位居住在老鷹鎮森林裡的捕獸人以動物的牙來補自己的蛀牙,聽起來就像是天荒夜譚,卻是當年艱苦生活在這凍土大地人們,那躍動、不安逸的生命力最真實的寫照。

酸腳趾雞尾酒?你敢不敢喝

道森市是加拿大育空地區在1897至1951年期間的首府,也是克朗岱克淘金熱潮時期的黃金城鎮。一個世紀前,從老鷹鎮要到的淘金客,靠的是皮筏、木船強度育空河,現在我門卻可以舒舒服服的搭乘游艇,進入這百年前的傳奇淘金小鎮。這個邊疆小鎮一度享有「北方巴黎」之稱,是當時淘金客夜夜銷魂、紙醉金迷的銷金窟,有多達20多家的沙龍酒吧,至今,道森市仍保留著「1898」這個年代綻放的光彩,風塵僕僕的道路、驛馬站、淘金時期的古老建築、沙龍與風光明媚的大自然和原住民文化並存,形成一個有多元特色的觀光重鎮。
 

在道森市的市區旅館裡有間酸腳趾雞尾酒俱樂部(Sourtoe Cocktail Club),這是由一位駕駛育空河明輪的船長迪克史蒂芬生(Dick Stevenson)所創,1973年9月的某一天,他在艙房地板上撿到了一節凍壞了的腳趾,那個時候他正和朋友談論著羅伯佘維斯詩中描寫當早期掏金客以喝「冰蟲酒」試膽的話題,因此引發了奇想,創立了這個有點給它噁心的「酸腳趾雞尾酒」。史蒂芬生船長退休後,把船和腳趾都交給了現在的船長比爾荷馬斯(Bill Holmes),現在俱樂部裡已有將近兩萬名會員,總共有9根腳趾被酒客不小心吞下肚子,其中包括一位91歲的老先生。

喝酸腳趾雞尾酒的規則是,你的嘴唇一定要碰到那截泡在酒裡,像木乃伊一樣乾癟癟的腳趾頭為止,如果你能吞下恐懼(千萬別吞下腳趾),你就可以成為酸腳趾雞尾酒俱樂部的當然會員,並且獲得一張證書,表張你的神勇。重點是,那根腳趾頭是千真萬確的人的腳趾頭。

在一堆各國人士的鼓譟之下,輸人不輸陣,我點了一杯濃烈的威士忌,閉上眼睛一口把那根乾扁四季豆的腳拇指一口喝進嘴裏,再啪的一口吐出來,換來「台灣來的,讚!」以及表示愚勇的證明書。問比爾,這腳趾哪來的?他說:「世界各地都有人會寄來給我,有的是斷腳切除的,有的是…。」越聽越覺得真的有夠蠢和噁心耶!我的阿拉斯加邊境之旅,果然令人回味無窮!


photo by http://dawsoncity.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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